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的通知

新闻编辑: 发布日期:2023-04-13

各市党委宣传部,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要求,生动展现我省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倡导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助力新时代美德山东建设,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目标,深入发掘山东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运用电视、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宣传,弘扬育人精神,讴歌师德典范,厚植道德土壤,引领广大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选树范围、数量和条件
  (一)选树范围。山东省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已获评“齐鲁最美人物”的不再重复参选。

(二)选树数量。2023年度计划选树“齐鲁最美教师”10名(其中含思政课教师1名)、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30名。

(三)人选条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承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和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较高社会声望,人民群众公认。其中,选树“齐鲁最美教师”,着重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选树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着重突出教书育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1.理想信念坚定。忠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2.道德情操高尚。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注重以德施教、以德立身,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践行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教学能力突出。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态度勤勉、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育人成效显著。爱岗敬业,善待学生,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把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三、组织实施
选树活动由山东省教育厅牵头,会同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联合主办,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山东教育社、山东省教育工会委员会承办。省教育厅组建专家委员会,成立选树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东教育电视台,负责选树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选树程序
(一)市县(市、区)推选程序。

5月1日前,中等及以下学校(含幼儿园)完成本校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的选树活动。每校推荐1人,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后,推荐结果报送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市直、省直学校属地参选。

5月1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登录信息平台完成各学校推荐人选的信息填报、审核工作。

5月20日起,省教育厅选树活动办公室通过相关平台向社会展示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广泛宣传,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

6月10日前,省教育厅选树活动办公室将各学校推荐人选的社会评议情况反馈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

6月2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会同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完成县级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的选树活动。推荐人选公示后,推荐结果报送所在市教育(教体)局。每县(市、区)选树10名县级最美教师,县级教书育人楷模数量可自行确定。

7月1日前,各市教育(教体)局会同市党委宣传部完成市级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的选树活动,数量可结合本市实际自主确定。选树结束后,市教育(教体)局会同市党委宣传部组织专业人员,拍摄市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的参选视频,在当地电视台、报纸、广播、“两微一端”进行展播宣传。

7月15日前,各市教育(教体)局会同市党委宣传部按照下达的名额要求,从市级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中确定参加省级选树的候选人(分配名额见附件1)。候选人员名单公示后,将候选人材料报送省教育厅选树活动办公室,同时将候选人参选视频等材料上传至指定平台。

(二)高等学校推选程序。

5月1日前,各高等学校根据通知要求以院(系)为单位组织本校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的推荐,推荐人选数量根据院系设置情况自行确定。推荐结果须进行公示。

5月10日前,各高等学校登录信息平台完成本校推荐人选的信息填报、审核工作。

5月20日起,省教育厅选树活动办公室通过平台向社会展示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广泛宣传,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

6月10日前,省教育厅选树活动办公室将各推荐人选的社会评议情况反馈至各高等学校。

7月1日前,各高等学校完成本校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的选树活动,组织专业人员拍摄校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的参选视频,在本校媒体进行展播宣传;各高等学校从本校最美教师或教书育人楷模中确定1人参加省级选树,推荐人选公示后,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省教育厅选树活动办公室,同时将推荐人选参选视频等材料上传至指定平台。

(三)省级评审程序。

7月10日前,省教育厅选树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从各高等学校的推荐人选中评议确定30名参加省级选树的候选人。

7月20日起,省教育厅选树活动办公室将各市推荐的170名候选人事迹和高等学校通过初选的30名候选人事迹进行全媒体展播,开放留言与互动功能,进一步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

8月1日前,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从200名候选人中遴选出10名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30名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对象。由推荐单位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征求选树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定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

9月上旬,举办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发布仪式,揭晓选树结果。发布仪式在山东教育电视台播出,选树结果将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官网、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教育报》及其他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本年度我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一般从已获评“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中推荐。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各市教育(教体)局要牵头成立选树活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的组织、选树工作。要利用当地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充分展示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事迹,掀起人人争当先进、社会广泛传颂优秀教师美德的热潮,为奋进新征程凝聚强大道德力量。

(三)各市、各高等学校在选树本级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时要紧扣时代脉搏,注重向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德育、思政教师,体育、美育教师倾斜。

(四)各级选树要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把标准条件、公开透明操作,实施科学评价,真正把政治坚定、师德高尚、情怀深厚、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选树过程中如发现事迹或材料作假、网络刷票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材料报送。

1.推荐人选材料。各学校推荐人选填写《“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2),其中个人事迹要真实、丰富,能全面展现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与崇高品德,可以附加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推荐人选材料由所在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或高等学校按要求审核后统一填报。

2.参选视频。参加省级选树的候选人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分辨率为1920*1080 50i,码流大于10M,压缩格式为MP4或MPG。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要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于4月15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邮箱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教育厅选树活动办公室。

山东教育电视台联系人:孔凡梅,联系电话:13589046772、0531—826773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QQ工作群:1002890350;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人:孙鹏,联系电话:0531—51793832。

 转自山东省教育电视台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