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1级学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新闻编辑: 发布日期:2024-03-29
各系部:
教务处计划于4月15日—4月19日组织21级学生有不及格科目的补考工作,现将补考工作安排如下:
1、补考对象:
(1)21级学生所有学期不及格的科目,包含取消考试资格、作弊、旷考的学生。
(2)往届学生,补考科目跟本次补考科目相同的,可以一同参加补考。
2、补考组织:
(1)各系部利用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补考,补考安排于4月12日前上报教务处。
(2)考试前可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安排考前辅导(免费)。
(3)考试后尽快安排阅卷,于4月23日前完成成绩录入系统,并上交考试材料。
3、其他未尽事宜及各系部的特殊情况,务必提前与教务处沟通,不得擅自扩大补考范围。
教务处
2024年3月29日